那些年,我们年幼时,陪伴我们走过的是孙燕姿的《遇见》,环绕在我耳畔的串串银铃,是那般优美,带我走进了,乐声的殿堂。曾记得有人问我喜欢哪个明星,我每次都毫不犹豫地说是孙燕姿。
为什么?因为她的歌好听,旋律优美,每一首都那么经典,那时的我,欣赏音乐,只懂得旋律,只懂得旋律是否抓耳,我不理解乐曲中表达的是何种意义,当时的我,天真地觉得无论哪儿的音乐都好听,甚至连学校的广播,都是那样的吸引人。
还记得我也曾深深地喜爱过林俊杰,那时的我在《第几个一百天》中,听懂了更珍贵的东西,我理解了林俊杰写下这首歌时的心境,我听懂了另一种语言,原来音乐中瑰丽的乐音,也能传达这样丰富的情感。
渐渐地,我开始走向成熟,我开始喜欢上了网络歌手,轻巧的旋律,那么的抓耳,热爱文学的我,更爱歌词中的那份意境。
但是,热爱英文的我,渐渐接触到了欧美的音乐,如沉浸在罂粟田中一般,抽不出身,对国内那些陪伴我长大的音乐的热爱,也渐渐淡去了。
如果没有LadyGaGa,我永远不敢想象我站在学校的讲台上去演讲是什么样,如果没有LadyGaGa,我永远不敢想象,我会得到演讲比赛的各种奖项,如果没有LadyGaGa,我永远不敢想象,我敢在学校用流利的英文演讲大多数人听不懂的演讲词。
如果没有了LadyGaGa,可能不会有人能取代她了。
如诱人的糖衣炮弹,如令人无法逃出的毒品,LadyGaGa的着装、个性、音乐、歌词、气场,令我着迷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