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,也是一种可爱的动物。在我的家中,就养着一只很“卡哇伊”的小胖哈巴狗--嘟嘟,嘟嘟有一双水汪汪的黑眼珠,一个小小的鼻头,一个总是张着的大嘴巴,和一身棕黄色的毛。
2年前的一天,我正在写作业,爸爸给了我一只狗,我喜出望外,对这只狗热情的像一把永不熄灭的奥运圣火。又是铺床又是倒水的,可嘟嘟一点也不领情,像个刚出嫁的新娘子一样害羞,只要见着人,便像老鼠见了猫一样冲入床底。渐渐地,我和嘟嘟混熟了,每天一回到家,它便会冲上前来舔舔我的脚,抱住我的腿,我也会和它玩开来。
嘟嘟这个名字的由来还要追溯到它刚来的时候,那时,我的大姨妈从海口回来,得知嘟嘟没有名字后,便看了一眼嘟嘟,思考了一会,便说:“这么胖,干脆就叫胖嘟嘟吧。”我听后,稍稍修改了一下,就成嘟嘟了。
为什么嘟嘟很胖呢,因为嘟嘟在我家呆了3个月后,便学会了一个生活技能“卖萌讨吃”。
每次我们吃饭的时候,嘟嘟都会想一个棕色旋风一样冲来,如果没有它喜欢吃的,他便会走开,如果有,哼哼~,它便会使出必杀技“卖萌讨吃”只见嘟嘟在地上使出第一式:“摇尾巴”它摇啊摇摇啊摇,我有点心动,可还是忍住了。没办法,嘟嘟只好使出了打滚绝招,滚啊滚滚啊滚,我再也忍不住了,丢出了一块骨头,嘟嘟见状,马上停止卖萌,纵身一跃,接住骨头就咬,那样子像三天三夜没吃东西了。吃完后,嘟嘟舔了舔地上的油,便翻脸不认人,走回去睡觉了。真是让我哭笑不得。
今天,妈妈望着嘟嘟肥胖的身子,决定给它减肥,我听后冷笑道:“哼哼,嘟嘟,你读苦日子要来啦哈哈哈哈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