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
基本解释
基本字义
以
⒈ 用,拿,把,将:以一当十。以苦为乐。以身作则。以邻为壑。以讹传讹。以往鉴来。
⒉ 依然,顺,按照:以时启闭。物以类聚。
⒊ 因为:以人废言。勿以善小而不为。不以物喜,不以己悲。
⒋ 在,于(指时日):“子厚以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,年四十七”。
⒌ 目的在于:以待时机。以儆效尤。
⒍ 文言连词,与“而”用法相同:梦寐以求。
⒎ 用在方位词前,表明时间、方位、方向或数量的界限:以前。以内。
⒏ 用在动词后,类似词的后缀:可以。得以。
⒐ 古同“已”,已经。
⒑ 太,甚:不以急乎?
⒒ 及,连及:富以其邻。
异体字
- 已
- 㠯
- 㕥
汉英互译
according to、as well as、because of、in order to、take、use、with
造字法
象形:像人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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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熙字典
以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 康熙筆画:5画,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㠯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
又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
又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
又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
又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
又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
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。《註》韓文與多作以。
又《集韻》與似同。《易·明夷》箕子以之。鄭氏,荀氏皆作似。
说文解字
说文解字
㠯【卷十四】【巳部】
用也。从反巳。賈侍中說:巳,意巳實也。象形。羊止切 文二
说文解字注
(㠯)用也。用者、可施行也。凡㠯字皆此訓。从反巳。與巳篆形勢略相反也。巳主乎止。㠯主乎行。故形相反。二字古有通用者。羊止切。一部。又按今字皆作以。由隷變加人於右也。賈侍中說。己意巳實也。象形。己各本作巳。今正。己者、我也。意者、志也。己意巳實、謂人意巳堅實見諸施行也。凡人意不實則不見諸施行。吾意巳堅實則或自行之。或用人行之。是以春秋傳曰。能左右之曰以。謂或或又惟吾指撝也。賈與許無二義。云象形者、巳篆上實下虚。㠯篆上虚下實。由虚而實、指事亦象形也。一說象己字之上而實其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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