绳之以法 |
绳:准绳;引申为制裁;之:代词代犯法的人;以:用;拿;法:法律;法令。用法律作准绳;给予制裁。 |
囊萤映雪 |
原是车胤用口袋装萤火虫来照书本,孙康利用雪的反光勤奋苦学的故事。后形容刻苦攻读。 |
章甫荐履 |
冠被垫在鞋子下。比喻上下颠倒。 |
望风扑影 |
比喻做事没有把握,没有目标。也比喻毫无根据地盲目寻求。 |
奇才异能 |
奇:少见的;异:特别的。指特殊的才智和能力。 |
不分青红皂白 |
比喻不分是非,不问情由。 |
视微知着 |
看到细微迹象,就能知道它的发展趋势。 |
故步不离 |
故步:旧的步法。比喻因循守旧,安于现状,不求上进。 |
逆来顺受 |
逆:不顺;顺:顺从;受:忍受。碰上十分恶劣的境遇而顺从地忍受;不作反抗。 |
千丝万缕 |
缕:线。千根丝;万条线。形容两者之间密切而复杂的联系。 |
十恶不赦 |
十恶:旧刑律中规定的十种重罪。指罪恶极大;不可饶恕。 |
善游者溺 |
会游泳的人,往往淹死。比喻人自以为有某种本领,因此而惹祸。 |
新官上任三把火 |
指官员上任之初采取新的措施或政策。 |
黄耳传书 |
黄耳:犬名;书:书信。黄犬为主人往返传书。后比喻传递家信。 |
凹凸不平 |
形容平面上有凸出和凹进的地方。 |
错落有致 |
致:别致;有情趣;错落:参差交错;致:情趣。形容事物的布局虽然参差不齐;但却极有情趣;使人看了有好感。 |
香火姻缘 |
香和灯火都用于供佛,因此佛教称彼此意志相投为“香火因缘”。《北史·陆法和传》:“法和是求佛之人,尚不希释梵天王坐处,岂规王位?但于空王佛所,与主上有香火因缘,且主上应有报至,故救援耳。” |
古往今来 |
从古代到现在。泛指很长一段时间。 |
取之不尽 |
拿不尽。形容极其丰富。 |
不在话下 |
原多用于旧小说中;表示故事暂告一段落;转入别的情节。现多指事物轻微;不值得说或事情当然是这样;用不着说。 |
饿殍满道 |
殍:饿死的人。满路都是因饥饿而死的人的尸体。形容饥荒灾祸严重,人民大量死于饥寒的惨状。 |
首尾两端 |
两端:拿不定主意。在两者之间犹豫不决动摇不定。 |
秀才不出门,全知天下事 |
旧时认为有知识的人即使待在家里,也能知道外面发生的事情。 |
久假不归 |
假:借;归:归还。本指长期借用一直不归还。后指长期告假不回来。 |
风卷残云 |
大风把残留下的浮云一下子刮走。比喻把残存的东西扫荡干净;也用来形容很快把食物吃光。 |
惊惶失措 |
失措:举止失去常态。惊慌惶恐;举止失去常态。 |
不栉进士 |
栉:梳头。不绾髻插簪的进士。旧指有文采的女人。 |
蛮不讲理 |
蛮:野蛮;粗暴。态度蛮横;不讲道理。 |